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指导事务所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高涉税专业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规范、长远发展。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召开行业规范发展自律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100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104号)文件要求,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结合行业实际制订了《山西省税务师行业“守法、自律、诚信、规范”经营自律检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山西省各税务师事务所、所内税务师和其他从业人员。
二、检查时间
2022年1月至3月。
三、具体安排
行业自律检查专项活动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总结通报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2年1月10日前,省税协结合学党史、办实事要求,在全行业部署自律检查活动。
第二阶段:1月20日前,各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所内税务师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自律检查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在自查自纠阶段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 http://www.ecctaa.com),进入“专项自律检查”模块,据实填报相关信息(2022年1月11日起在线填报)。
第三阶段:2月20日前,省税协根据各事务所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对传达学习教育态度不积极、重视不够、有问题不报也不整改、被信访举报等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重点抽查。
第四阶段:3月10日前,省税协根据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事务所和所内从业人员进行整改,并将本次行业自律检查情况形成专项活动工作报告,及时报中税协、省税务局并向全行业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对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重要部署工作要求的举措,是树立行业良好社会形象、专业形象的需要,也是推进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全体事务所及所内从业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自律检查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好本次自律检查专项活动。各事务所要安排本所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二)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各事务所要以党建为引领,扎实开展此次自律检查专项活动,明确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未成立党支部的,事务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底稿,不敷衍、不虚夸、不遮掩,务必如实填写,将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三)上下联动,积极配合。各事务所在自律检查中有疑问,及时联系省税协反映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与省税协沟通,力求工作上下联动,有效开展。
联系人,刘春华 田青 电话:0351-8689900
附件:山西省税务师行业“守法、自律、诚信、规范”经营自律检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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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12月31日